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广西招投标信息 > 兴安县灵渠大道下穿湘桂铁路内涝路段泵站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安县灵渠大道下穿湘桂铁路内涝路段泵站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兴安县灵渠大道下穿湘桂铁路内涝路段泵站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

招标人

******局

建设单位

******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建设内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中心**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27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229

预中标人

******公司、******公司、******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76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刘立明(注册编号:************;身份证号:430422********081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戴朝晖(证书编号:******C3(2019)******;身份证号:430421********533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企业业绩:1)兴安县灵渠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2)兴安县城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04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俊清(注册编号:************;身份证号:350521********509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蒋助珍(证书编号:******C3(2021)******;身份证号:452323********102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企业业绩:1)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大道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2)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大道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68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尹小军(注册编号:************;身份证号:452323********61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尹洪(证书编号:******C3(2010)******;身份证号:452323********525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企业业绩:1)**年全州县城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全州湘江战役渡口遗址群保护展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