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河蒲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公示日期:**年**月26日-**年**月28日
东川河蒲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日历天) |
1 | ******公司 | 824.986984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合格标准 | 365 |
2 | ******公司 | 823.79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 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 SL***-****)合格标准 | 365 |
3 | ******公司 | 824.181758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 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 SL***-****)合格标准 | 36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公司 | 张婷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 |
2 | ******公司 | 郭明亮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 |
3 | ******公司 | 孙斌艳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2 | ******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3 | ******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 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 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 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王禹方、 ******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局。
联系人:******
电 话:******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县河道工程项目部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6单元102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