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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血液中心全自动样本预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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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处理系统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处理系统 其他医疗设备 ******处理系统至少包括条码扫描器、机械抓手、XYZ三向机械臂、标本质量检查单位、真空管管帽开启单元、标本预仪器载架适配器及计算机软件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玖万柒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产品名称:******

金额:******壹佰捌拾玖万柒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交货。

质保期:为更好的体现******公司的品牌实力和服务诚意,原承诺整机保质期从**年延长至**年,******网在质保期免费更换。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之日开始计算


3.2 履行地点:************中心。
3.3 履行方式:******

一、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公司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公司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如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原因造成的人员受伤及其他安全事故,******公司负全责。

4、施工过程中由******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负全部责任。

二、售后服务方案

1、设备维护措施:1)******公司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定期现场走访维护。2)******公司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及时响应,可以远程的远程解决,不能远程的24小时到达现场。3)******公司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及时响应,按客户修改。

2、******公司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1)******公司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公司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公司承诺: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公司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三、交货方式、实施时间及地点

1)******中心。2)公司承诺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9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4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4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

4.2 收款账户: ******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公司:******)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二、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交付的资料及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3.货物的表面瑕疵或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并要求供应商返工。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采购人在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者拒绝接受、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号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开发区紫金山路**号内**号
法定代理人: 晏永和 法定代理人: 许刚
委托代理人: 李文俊 委托代理人: 许刚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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