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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翰林坟石刻造像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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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翰林坟石刻造像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南区翰林坟石刻造像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公司、******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万河村何家嘴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文物本体:主墓葬(刘春夫妻墓)、附葬墓(刘大年墓)、石翁仲、石虎、石马、石羊、神道、望柱、享殿(一号柱础、二号柱础、三号柱础)、拜台、明塘堡坎、遗址地面铺装、遗址环境。以及三底桥桥体拆卸、******处理、石材修复、异地归安等

(2)工程范围边界:以翰林坟主墓葬(刘春夫妻墓)四边为界,设计范围东北向外扩约36米,西北向延伸至月池位置约151.39米,西南向延伸约26.38米,东南向延伸约23.64米,总占地面积12055平米。******处三墩两孔石质平桥,石桥占地面积12.8平方米,桥长7.48米,宽1.77米,孔跨度分别为2.8/3.5米,桥面石厚0.37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古建筑修缮、石刻造像修缮、安装工程、桥梁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和清单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心、******公司 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号
地址:******
******中心A2栋**楼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宋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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