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洋岙安置区块道路及边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洋岙安置区块道路及边坡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57
招标单位:************处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公司 |
******.00 |
**日历天 |
合格 |
吕华 |
2 |
******公司 |
******.00 |
**日历天 |
合格 |
陶晓勇 |
3 |
******公司 |
******.00 |
**日历天 |
合格 |
田伟斌 |
4 |
******公司 |
******.00 |
**日历天 |
合格 |
周丽叶 |
5 |
******公司 |
******.00 |
**日历天 |
合格 |
田日升 |
6 |
******公司 |
******.00 |
**日历天 |
合格 |
周海钦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处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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