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童医院零星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17.82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821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821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7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 | 零星物资 | 1.00 | 178212.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所投产品若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代理服务费用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 |
谈判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相关招采信息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标公示
-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中标公示
- 惠安县医院2025年01月至2025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 滨海院区净化空调系统设备及新风风柜维保人工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厦门市中医院康复楼项目精装修、医用气体系统及物流系统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龙岩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实验室装修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 漳州市芗城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 福州三宝中心钢结构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 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北京十一联盟学校)(施工“评定分离”)中标结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