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厨房加工区装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内容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号901单元 902单元 | 1,790,000.00元 | 100.00 |
采购包1(**号厨房加工区装修):
工程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 装修工程 | **号厨房加工区装修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时交付的(包括因验收不合格造成未能按时交付的),违约金 1000 元/天,采购人有权从待支付合同款中扣除。 | 项 | 张长云 | 闽****** | 1,79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赵清林 |
评审专家: | 林叶榛 、 陈汉平 、 罗庆明 、 蔡日聪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
(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号厨房加工区装修:1.397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智鹏、宋昕祺、黄丽萍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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