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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技术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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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本楚雄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技术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5万元, 招标人为楚雄军分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范围:******

(001)楚雄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技术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

(001 楚雄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技术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被纳入违约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年)任一年度的有效财务报表,******处于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此项不作考核。

3.5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完成 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5 万元及以上(含 1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年新成立(或增项资质)的单位此项不考核。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获取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18 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开标时间: **年 **月 18 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楚雄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技术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楚雄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技术区隔离围栏建设项目”******处 **年9 月 **日请示批准实施, 项目业主为楚雄军分区, ******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2 建设地点:******

2.3 招标范围:******

2.4 计划投资:******

2.5 计划工期:******

2.6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被纳入违约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年)任一年度的有效财务报表,******处于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此项不作考核。

3.5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完成 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5 万元及以上(含 1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年新成立(或增项资质)的单位此项不考核。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26 日至**年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 下同),******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号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应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 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处备查。

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留存。

4.3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30分至 15 时 00分,******公司会议室(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号三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在《******网》(http://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楚雄军分区

地 址:******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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