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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发布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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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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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建备****-***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类型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招标人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手机号码 ******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联系人 ******公司 手机号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的招标预告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招标人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公司

    公示时间

    **年1220日至**年1225

    反馈方式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号),同时将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联系方式:************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年1220

    相关附件:


  •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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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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