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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2024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东方镇横塘岸片区骨灰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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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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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2024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东方镇横塘岸片区骨灰堂)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缙招标JS2025-11 

1.招标条件

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东方镇横塘岸片区骨灰堂)已经******局缙发改投资〔20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893601,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局,招标人为******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投资611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7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05.86万元,预备费235.25万元。本工程为东方镇横塘岸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东方镇横塘岸村,建设范围及内容:******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东方镇横塘岸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东方镇横塘岸村,建设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3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   /     /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证明材料,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3)工程中标通知书;(4)开工证明材料;(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7.******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网址:******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中心指定******厅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址:******丽水市缙云县溪滨北路**号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敏杰

 话:******                        话:******

 箱:/                             箱:******@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218


相关附件下载:

[A******]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年度片区骨灰堂建设工程(东方镇横塘岸片区骨灰堂).LS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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