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郎溪县可视化执法记录仪及集成服务项目_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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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宣城市郎溪县可视化执法记录仪及集成服务项目于****-**-** **:**开标,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依次为:******公司(100%)、******公司。 二、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对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无。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时间为****-**-**。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汤权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投标人/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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