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淝闸路面沥青铺设工程
公告内容
东淝闸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FZ-AHAZ-****-***
二、项目名称:******东淝闸路面沥青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1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娟、范士勇、樊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金额为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41号605室,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相关招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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