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R24017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R24017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R24017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R24017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4017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R24017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4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详见南通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规设2024 0041号)。
3、设计服务期限:
A、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公示后2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报规要求的方案文件及相关材料;
B、后续设计服务:为发包人提供从方案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全周期方案设计服务。
4、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地上及地下所有建(构)筑物的方案设计(达到设计方案报批深度);其它设计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号文件)执行。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期间参与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及地下)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方案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评定分离方法,具体详见附件。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12号楼二层
联系人:******凌明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B7栋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经济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3 |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
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号文件)执行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公司与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5 |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
自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期间参与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及地下)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方案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
6 |
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7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8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三、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80分)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要求如下:技术标统一为A3横向幅面排版,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及特殊标记等,******处理。技术标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的定位及设计思路 |
10 |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周边住宅产品对项目产品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合理的项目定位,明确清晰的设计思路。 1)优:7(不含)-10(含)分; 2)良:4(不含)-7(含)分; 3)一般或差:1(不含)-4(含)分; 4)无不得分。 |
2 |
建筑设计构思 |
25 |
结合基地西侧学田河、南侧南川河自然景观,综合考虑地块东北侧相邻地块代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对用地的影响,以及周边现状居住区及幼儿园面貌,分析地块价值区域及朝向。综合考虑户型、外装饰成本等因素,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处理好沿街效果、空间关系等,对建筑设计效果进行评比。 1)优:17(不含)-25(含)分; 2)良:9(不含)-17(含)分; 3)一般或差:1(不含)-9(含)分; 4)无不得分。 |
3 |
总平面设计 |
15 |
******网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合理布置小区主、次出入口;结合周边地块功能,******局住宅及配套用房的坐落,构成有机的功能分区,塑造良好的空间效果。 1)优:10(不含)-15(含)分; 2)良:5(不含)-10(含)分; 3)一般或差:1(不含)-5(含)分; 4)无不得分。 |
4 |
方案设计 |
20 |
******局应适应当地目标客户生活习惯,满足动静分区、洁污分区、干湿分区;******局规整、方正;建筑立面应与项目定位所匹配,引领当地客户的审美需求,在城市空间中具备鲜明的形象气质;******局方案,设计新颖、合理。 1) 优:17(不含)-20(含)分; 2)良:9(不含)-17(含)分; 3)一般或差:1(不含)-9(含)分; 4)无不得分。 |
5 |
方案创新设计 |
5 |
贯彻运用新理念,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设计方案中。 1)优:3(不含)-5(含)分; 2)良:2(不含)-3(含)分; 3)一般或差:1(不含)-2(含)分; 4)无不得分。 |
6 |
质量、进度要求 |
5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强。 1)优:3(不含)-5(含)分; 2)良:2(不含)-3(含)分; 3)一般或差:1(不含)-2(含)分; 4)无不得分。 |
2、综合标(满分1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项目组人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4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须提供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职称证,******公司与拟派项目组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提供证书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执行;******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则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 |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
(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
|||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
|||
(5)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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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
自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期间参与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及地下)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须含3层及3******院类住宅)项目方案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原件的扫描件,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建筑类型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 本项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以重复计分。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
3 |
企业业绩(3分) |
自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及地下)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方案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原件的扫描件,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类型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建筑面积不同,按照建筑面积较少的计取。 本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以重复计分。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
3、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10分)
1、确定有效报价:******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本项目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总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经济标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分;
b、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1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经评标委员会修正且经投标人确认的,其投标报价为修正后的评标价。
3、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总得分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时由招标单位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入围单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七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
注:总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四、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2、组建监督小组;
3、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4、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综合标及经济标,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2)投标人认为可体现其履约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结合定标(择优)因素要求提交)。
5、定标评审资料的递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如下:
1)定标评审资料(含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和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5套(纸质)。
2)U盘(含所有定标评审资料内容)1套。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并分别密封在对应封袋内提交(纸质材料还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技术标”、 “定标评审资料-综合标”、“定标评审资料-经济标”、“定标评审资料-U盘”、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定标评审资料的复印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资料在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定标材料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6、定标(票决法)
(1)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择优)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序号 |
定标因素 |
1 |
设计方案的优劣:******局、建筑单体构思及创意、功能配置、技术、经济和效果等内容编制的合理性进行比较。 |
2 |
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要求,设计质量措施是否完备。 |
3 |
企业的综合实力:主要包含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企业管理水平、类似业绩难度、奖项等。 |
五、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拟中标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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