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分公司业务发展部市内循环袋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公告内容
******公司
******公司业务发展部市内循环袋招标项目
(二次招标)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项 目 编 号:YGZD-241002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第七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章 提供服务的时间
第十一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第十二章 评标办法
第十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司的委托,******公司业务发展部市内循环袋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内容
******公司业务发展部市内循环袋招标,服务期:**年。
4.招标控制价
F01型号邮袋6.40元/条和L01型号邮袋8.00元/条,预计采购F01型号邮袋 59890条,L01型号邮袋73197条,合计数量133087条。根据订单数量据实结算,总预算为93.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与服务的单位。
5.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13%)。
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5.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5.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12.**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快递物流行业邮袋项目的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
7.3售价:现金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4各投标人需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注册报名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来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6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资格预审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中心—******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周一~周五9:**-**:00)。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年**月**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签到”与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8.2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8.3线上电子版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8.4线上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内容须相同。投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
编 制 、 加 密 、 上 传 至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 网 址 :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文件。逾期接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年**月**日14时00分。
9.2地点:******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地址:******
联 系 人:曲钢
10.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E-mail:******@qq.com
电 话:******
账 户:******公司
开 户 行:******公司市南第二支行
账 号:******
联 系 人:孙世宁
**年**月**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以及要求 |
11.1 |
招标人 |
******公司 |
11.2 |
代理机构 |
******公司 |
11.3 |
项目名称 |
******公司业务发展部市内循环袋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11.4 |
招标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11.5 |
包名称 |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
11.6 |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自筹资金 |
11.7 |
报名 |
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11.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由代理机构开标前提前通知 |
11.9 |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 |
11.10 |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 |
11.1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从变更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
11.1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14时00分 |
11.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11.1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
11.15 |
分包履行 |
√不允许分包履行 □允许分包履行 |
11.1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11.17 |
投标人资格证明要求和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1.18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 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1、**年**月**日16:3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号:******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4、缴纳形式:电汇、转账、现金等。 |
11.19 |
投标文件要求及数量 |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优盘或者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于投标文件中。 |
11.20 |
投标文件装订 |
投标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授权书、说明书、彩页等成品印刷材料,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该册最后,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11.21 |
投标文件密封 |
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等,******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11.22 |
投标文件签署 |
1、******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11.23 |
投标文件盖章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11.24 |
投标报价范围 |
含税全包价。 |
11.25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本项目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投标人需同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参与投标,并在递交文件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至开标现场并提交,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11.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11.27 |
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14时00分 地点:****** |
11.28 |
唱标顺序 |
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进行 |
11.29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共5人。 |
11.3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R最低评标价法 |
11.31 |
中标人数量以及公告 |
确定2个中标人,中标结果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 |
11.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金额:****** |
11.33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履约担保 √需要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
11.34 |
监 督 |
******公司的监督 |
11.35 |
样 品 |
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报名时招标人提供样品实物作为参考。 |
11.36 |
其 他 |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
11.37 |
其 他 |
本项目为二次招标,若二次开标时投标人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审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若两次招标公告均无人投标或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处理方式为由业务发展部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
12、有关定义
12.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等。
12.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评标事务,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12.5中标人: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13、招标参考依据以及原则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4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
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14.7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1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9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为准;
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6.3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8、投标答疑
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询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00时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qq.com。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18.2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19、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
20、履约担保
20.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0.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1、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其他条款
22.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2招标文件载明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后需要分包的,招标人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中标人可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分包金额不得超出采购限额,超出采购限额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和分包人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分包合同,中标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实施前,招标人必须将分包情况和分包合同副本报有关部门备案。
2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但投标无效、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2.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5未按招标文件第7条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第三章
招标文件23、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3.1招标公告;
23.2投标人须知;
23.3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23.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3.5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3.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3.7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23.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23.9纪律和监督;
23.10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3.11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23.12评标办法;
23.13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得到招标文件后一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qq.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4.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包括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发布澄清公告。
24.3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文件必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4.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24.5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网上直接打印澄清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包括补充)内容。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25.******网上直接打印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条款。
25.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必须在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6、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6.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6.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按第26.1条规定办理,但必须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进行研究以及编制投标文件。
27、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处”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28、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28.1封面封底:白色纸张。
28.2正文纸张以及打印要求:采用A4白色复印纸双面打印。页码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目录应当位于封面后第一张纸的正面,装订成册。
以上编制要求不包含图片、图表、表格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
28.3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每份招标文件用A4纸张制作,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如图纸等)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第27条和本条款的要求编制、装订和盖章,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不合格招标文件
29.1未按照第27条和第28条款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招标文件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招标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30、投标报价
30.1投标报价的范围:******
30.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折扣比率报价。
30.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必须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内。
30.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30.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30.6开标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30.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30.8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31、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具体签署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33.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33.2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3.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34、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进行编制。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34.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单位全称填写“×××******公司”。
34.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
34.2.1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35.2.2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目录应当位于封面后第一张纸的正面。
以上编制要求不包含图片、图表、表格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
34.3投标文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34.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34.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4.7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35.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包括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等部分组成:
35.2技术文件
35.2.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35.2.2服务方案;
35.2.3服务说明;
35.2.4服务响应及图片介绍资料;
35.2.5项目服务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35.2.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5.2.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35.2.8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35.2.8.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35.2.8.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5.2.8.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处罚。
35.2.8.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35.2.8.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35.3商务文件
35.3.1投标函;
35.3.2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35.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3.4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35.3.5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35.3.6诚信承诺书;
35.3.7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5.4电子版投标文件
35.4.1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第35.2款、第35.3款要求的内容。
35.4.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者光盘,PDF格式。
35.4.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35.4.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商务文件放在一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6、投标保证金以及退还
36.1投标保证金交纳。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缴纳、逾期到账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6.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6.2.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6.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6.3.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6.3.2参与公开招标后投标人撤回报价或者退出公开招标活动的;
36.3.3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6.3.4损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36.3.5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36.3.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36.3.7宣布评标结果前样品撤离展示区的;
36.3.8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36.3.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37.1需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需要提供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与服务的单位) |
□原件 √复印件 |
|
2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 □复印件 |
|
3 |
诚信承诺书 |
√原件 □复印件 |
|
4 |
**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快递物流行业邮袋项目的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
原件 R复印件 |
|
5 |
提供近**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
√原件 □复印件 |
|
6 |
投标人承诺书(见附件) |
√原件 □复印件 |
|
7 |
投标函 |
√原件 □复印件 |
|
8 |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上述证明材料第1—7项,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要求的所有内容需将复印件装订于都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8、相关规定
38.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迹、印章要清晰。
38.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无效。
38.3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含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
38.4投标人不得参与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活动。
第六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39、投标文件递交以及截止时间
3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样品、证明材料等,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9.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单位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姓名后,在投标文件开启前递交至现场监督人员,******处理。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
39.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电子版投标文件三部分,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4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开标时间、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告知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第七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44、开标程序
44.1宣布开标纪律;
44.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4.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4.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4.5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44.6宣布各包招标控制价;
44.7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4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4.9开标结束。
45、开标
45.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5.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处理,******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第45.4款办理。
经确认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5.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45.3.1唱标顺序:按照投标人投标签到顺序进行。
45.3.2唱标内容:******
4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5.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45.4.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5.4.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45.5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45.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45.7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不得参加评审;开标记录由代理机构保存,在商务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46、评标委员会
4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6.2评审专家的抽取
46.2.1从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46.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46.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46.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46.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46.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6.6.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46.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6.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6.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6.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46.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6.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46.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6.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6.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6.7.6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
46.7.7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46.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6.7.******处理投诉。
46.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46.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6.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6.8.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6.8.4曾因在招标、******处罚的;
46.8.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7、评标程序
47.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7.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7.3资格性审查;
47.4符合性审查;
47.5技术评审;
47.6澄清有关问题;
47.7比较与评价;
47.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7.9编写评标报告;
47.10宣布评标结果。
48、评标
48.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48.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与投标人共同对其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48.1.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投标资格。
48.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8.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48.4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48.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
48.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业绩等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48.5技术和商务打分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打分;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打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打分结果,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技术和商务部分打分结束,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49、澄清
49.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9.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50、定标
50.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50.2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50.3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在满足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当中选择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50.4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三的投标人中标的,或者招标人推荐排序第三的投标人中标的,报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三的投标人中标。否则应予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0.5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审结果。
51、中标查询以及中标通知书
51.1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1.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2、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52.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
52.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重大偏离的;
52.3不按照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5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2.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5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2.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2.8投标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2.9评标委员会2/3以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是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52.10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52.11资格、资信证明原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装订于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中的;
52.12资格、资信证明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52.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52.14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5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3.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3.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54、******处置程序
54.1评标活动终止
5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4.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理:
54.1.2.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4.1.2.2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标委员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
54.1.2.3评标委员会成员未经监督人员同意离开评标区域或者擅自打电话以及采用其它方式与外界联系或者通报评标情况的;
54.1.2.4发生评标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谈判工作的;
54.1.2.5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
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终止评标或者予以废标。终止评标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4.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5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54.2.1.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54.2.1.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54.2.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54.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5、违法违规情形
5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5.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5.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5.1.******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5.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5.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5.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5.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5.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5.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55.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55.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55.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55.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5.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5.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55.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55.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55.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55.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55.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5.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评标过程中第5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予以废标。
56、******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公司采购活动:
56.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5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56.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6.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6.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5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6.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56.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56.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56.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57、******处理规则
5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8、签订合同
58.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8.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招标文件第61条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8.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处理。
58.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8.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59、追加合同金额
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年内,经招标人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60、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1、合同主要条款
业务专用品买卖框架协议
(**年版)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 协议标的和标准
- 乙方应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交付如下标的物(以下简称货物),详见附件 1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 乙方负责提供货物的运输配送、配合检验验收等伴随服务,具体约定见本协议及附件。
- 本协议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附件 1 的要求和标准,不低于投标样品(如有)技术规格,并适合甲方特定使用环境和特定用途。如涉及没有提及的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适用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甲方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有效标准。
-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价格
- 本协议项下涉及的货物单价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范围 |
不含税 单价/元 |
含税 单价/元 |
税额/元 |
税率(%) |
1 |
||||||
注:(1)具体需求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甲方不承诺最终采购数量;
(2)以上货物价格在本协议期限内有效。
- 以上价格包括产品原材料、加工、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相关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乙方承担。
- 本协议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协议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 采购订单
- 本协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行。“订单”指采购方向乙方下达的,需要乙方向采购方指定邮政企业供货的订货通知,订单格式见附件 2 。本协议采购方是 。
- 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采购方不再向乙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执行已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采购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 采购方向乙方下达订单时间: 。
- 除非有合理原因(合理原因须经甲方和采购方认定,包括不可抗力等,但不包括产品价格上涨、选择性拒绝供货等),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下单。
- 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勾选必须二选一)
£ 线上订单。采购方通过中国邮政采购管理平台线上下单,乙方应在 3 日内确认订单。
£ 线下订单。乙方应在采购方单方签字盖章订单发出之日起**日内将确认生效的订单送达采购方。
- 订单以采购方及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确认生效。
- 订单中“供应商”******公司须与本协议中“乙方”******公司;订单中“授权代表”签字人须与本协议中“乙方”签字人为同一人。
- 未经采购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对已送达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如乙方非因合理原因,未在本条上述约定的时间内确认或拒绝,该订单视为已被乙方接受,乙方应按甲方单方确认的订单履行。如乙方未执行该采购订单则构成延迟履约,甲方或采购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货物的生产和交付
- 乙方的生产地址:******
- 乙方应拥有专用储存仓库,在货物未按订单发运出之前,保证一定的库存货物、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安全,以便必要时能迅速提供产品。仓库有专设管理员,负责出入库账目、统计报表、组织发货工作。仓储费用、运输费用及货物出库前的货物质量、数量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 自采购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将货物准确、安全运送至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点开箱、检查包装及清点货物内容和数量无误后,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乙方向采购方交付货物。乙方负责自担费用收集经有效签收的到货验收单原件并提交给甲方或采购方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 关于交货地点的要求: 。相关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装卸过程中标的物的毁损、丢失由乙方承担,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乙方应按附件 1 要求包装及标记。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予回收。甲方或采购方如有特殊要求,另行约定。每批次货物须在包装上明确标识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于甲方或采购方下属各级企业根据不同品种予以识别、分发及使用。
-
检验和验收
- 乙方按照采购方订单要求的货物规格型号和数量发货,到货后 10 日内,经采购方指定的收货人检验验收合格后签章确认,出具“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一式两份,乙方和收货人各持一份。到货验收单仅作为乙方履行协议条款中货物交付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最终检验依据。
- 甲方或采购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附件 1 和投标样品(如有)对货物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甲方或采购方负责组织到货货物的抽取送检,检测费用由(勾选二选一)□甲方 / £乙方 承担。乙方应在随后批次订单中对抽检损耗进行补偿。
-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货物质量及技术标准的要求,乙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对经抽检的同一订单下该批次全部货物及同期(检测日前 1 个月内及检测日后 1 个月内)已生产的货物(包括甲方或采购方指定的收货人已完成到货验收的货物、仍在乙方或在途的货物)进行赔偿、更换或退货,对未交付的货物甲方或采购方有权拒收。
- 甲方或采购方若对货物包装、品种、规格、数量等外在品质存有异议,应在收货后 5 日内向乙方提出,如经查证存在明显的质量瑕疵、货物短缺、运输损毁等问题,乙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进行赔偿或更换。
- 付款
- 发票类型(勾选二选一)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货款 进行一次定期结算。乙方须按照采购方(本款所称“采购方”******公司)要求向采购方开具当次结算金额全额的发票以及订单复印件、“到货验收单”复印件等单据材料。采购方收到发票及相关单据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已交付货物总价100%的货款。采购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支付第一笔货款。
- 所有与采购方有关的银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 采购方应依据如下账户信息向乙方提供的账户支付订单货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以上乙方“开户行”必须与其在人行系统中名称完全一致,以确保能够正常付款成功。
- 采购方开票信息另行提供。
- 根据本协议约定,如乙方有赔偿损失或交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或采购方有权从未支付协议款项和/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或采购方有权继续追偿。乙方应另行给予甲方或采购方赔偿,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 双方在协议首部约定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 保证
- 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具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或已取得必要授权,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资格与能力。乙方应保证甲方或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物权、债权、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的起诉。
- 如果发生第三方对甲方或采购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的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出面解决问题,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或采购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若甲方或采购方因此应依法先行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乙方也应当全额补偿甲方或采购方。第三方因甲方或采购方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侵权起诉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及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甲方或采购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派人至现场确认,并应在确认问题后 48 ******处理。如果乙方未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或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而且甲方和采购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 保密
- 乙方承诺对甲方和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及其附件、采购订单、采购文件、管理规定、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5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于项目完成后**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和采购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甲方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 违约责任
- 履约延误责任及赔偿
- 在履行本协议和订单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或采购方。甲方或采购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 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限交货,甲方或采购方应在不影响协议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向乙方收取误期赔偿费。延误时间达到**日,甲方或采购方向乙方收取延误交付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五(5%)作为赔偿费,之后每增加**日,赔偿费按延误交付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完成交货为止。一旦延误超过**日及以上时间,甲方或采购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份额;出现2次及以上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或采购方经济赔偿费。
- 质量责任或其他违约责任及赔偿:
- 在到货验收、质量检测及货物使用等环节中发现乙方生产的货物不能满足本协议技术规范要求,乙方须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后货物质量依然达不到协议要求,乙方需赔付 万元违约金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等价值货物。同时甲方或采购方有权根据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誉等无形损失)再提出索赔,乙方需根据甲方和采购方核算的损失金额予以赔偿,且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份额;一年内在到货验收和质量检测中出现 2 次及以上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货物技术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 如果在乙方交货时,甲方或采购方指定的收货人查出货物数量不足或有明显质量问题,乙方须予以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交货时间自原订单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不符合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向甲方缴纳误期赔偿费。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和采购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
- 乙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之日起**日内,将赔偿费汇入甲方或采购方指定账户。如果在甲方或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或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其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或采购方同意的上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或采购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货款、或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直至乙方完成相应赔偿。同时,甲方和采购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未尽责任和义务不因为乙方向甲方或采购方支付了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费而被免除。
- 严重违约及终止协议:
- 发生下列严重违约情形之一的,在甲方和采购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
-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协议(含协议订单)义务的;
- 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限以及甲方和采购方根据协议约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见第十一条)或欺诈行为的。“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协议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使各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 乙方违约,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拒绝整改的;
- 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影响实现本协议目的的。
-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选择其他主体替代乙方,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 乙方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协议(含订单)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处理。
- 在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前提下,采购方延迟支付订单价款的,依照签订协议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日以上未支付订单价款的,乙方有权解除订单并追究采购方违约责任,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 履约保证金
-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 □年/ □个月。
- 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勾选二选一)
□ 银行保函: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 银行电汇或转账。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 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 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或采购方有权从协议或订单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 因乙方违约终止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保证金有效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 反商业贿赂
-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
- 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下订单),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 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 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本协议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 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
- 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经双方友好协商还不能解决,******院提起诉讼。
- 协议有效期及其他
- 本协议应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
- 本协议适用于“ 采购项目”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部分。本协议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书面通知、成交通知书及为履行本协议所签署的补充文件、备忘录等,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组成协议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协议文件的优先顺序:
- 本协议及附件。本协议附件如与协议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协议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协议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协议约定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 采购文件;
- 成交通知书。
- 上述各项协议文件包括协议当事人就该项协议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
-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内,如遇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等原因,甲、乙双方可就协议下一年度的货物单价进行谈判。甲方有权决定下一年度协议是否继续执行,如协议终止,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如甲乙双方同意调整货物单价,签订补充协议并执行。
- 在协议有效期内,因政府、行业要求(如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导致甲方货物技术要求发生实质性变化,甲方有权提议双方对货物技术、价格等进行谈判,按谈判结果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在协议终止前对乙方根据生效订单约定已提供的货物进行费用结算;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在同类项目下一次集中采购前的过渡期内,配合研发或提供技术支持,并尽可能满足符合新技术标准的货物生产需求。
- 乙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是 £否。若是,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附件:
1.技术规范应答书
2.订单格式
3.付款申请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62、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6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十章
提供服务的时间66、服务期
**年。
67、服务地点
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第十
一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68、项目说明
68.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8.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报价的范围:******
69、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需符合山东山东省内循环袋技术规范书要求,详细内容如下:
山东省内循环袋技术规范书
目录
1.概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技术要求
3.1 规格尺寸型号
3.2材料
3.3 制作要求
3.4颜色
3.5 印刷要求
3.6表面要求
3.7 重金属限量要求★
3.8跌落
3.9循环使用次数
4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4.1包装
4.2标志
4.3运输
4.4储存
5 RFID标签供货、验收和测试
附 录 A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1.概述
1.1 ******公司采购的省内(市内)普通包裹、快递包裹、特快邮件、要件邮件、信函、印刷品、报刊使用的新型可循环邮袋(以下简称“邮袋”),不适用于国际及港澳台邮件、机要邮件使用的邮袋。本规范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供投标厂商(以下简称“卖方”)编写技术应答书和报价之用。
1.2 卖方应在应答书中根据本规范书内容要求按顺序逐条应答。对本规范书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并给出详细的功能实现说明和具体的技术指标。
★1.3 卖方应在应答书中提供一套包括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
(a)邮袋的详细技术性能指标、外观尺寸及重量等。
(b)生产厂家所在地。
(c)邮袋的可靠性数据(使用次数等)及计算依据和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型号的质量检验结果。
(d)详细说明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所有文件均应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e)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以及对售后服务的承诺。
1.4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技术建议。卖方若对本文件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他建议的,也应在应答书中详细说明,由买方研究后书面确认。
1.5 卖方应被认为已给予买方无限期的、不排他的、复制、使用传送卖方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作出的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许可。
1.6 卖方提供的产品中,涉及到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卖方全权解决,确保不影响供货进度。
1.7 卖方有责任协调解决由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引起的所有问题。
1.8 卖方应在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接受买方的督导、协调、管理。
1.9 买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买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
1.10 由买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买方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买方所有。卖方因合同的目的,可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上述文件。除合同需要外,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复制、使用文件,或将其提供给第三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B/T 2173—2014 尼龙拉链
FZ/T 63012—2009 涤纶长丝高强缝纫线
Q/YB 0058.1 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 第1部分:基础部分
Q/YB 0084—2021 国内邮袋RFID标签技术规范
3. 技术要求
邮袋除应满足本规范外,还应符合以塑料编织布(材料为高密度聚乙烯树脂)为主原料的包装袋(集装袋)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选用的原材料应满足国家安全和环保的相关要求。邮袋生产单位或提供商应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不低于本标准的产品标准。
3.1 规格尺寸型号
3.1.1 邮袋规格尺寸(内尺寸)见表 1
表1 邮袋规格尺寸
单位为mm
型号 |
规格尺寸 |
公差 |
||
L01 |
邮袋整体(站立) |
1000(高)×1000 (宽) |
±15 |
|
袋底 |
底面 |
800(长)×200(宽) |
±10 |
|
高度 |
200 |
±10 |
||
F01 |
袋身 |
1000×600 1000×400 |
±15(长度) ±10(底部) |
|
袋底 |
600×400 |
±10 |
3.1.2 邮袋型号
市内普通拉链邮袋(含RFID)型号为:L01
市内普通邮袋(无拉链)(含RFID)型号为:F01
3.2材料
3.2.1邮袋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塑料编织布,拉链邮袋、揽投专用邮袋材料技术指标应满足表 2 的要求,普通邮袋(无拉链)材料技术指标应满足表 3 的要求。
表2 邮袋材料技术指标
项目 |
规定值 |
||
双面淋膜PE编织布 |
密度,根/10 cm |
经向 |
≥ 50 |
纬向 |
≥ 50 |
||
拉伸负荷,N/50 mm |
经向 |
≥ 1000 |
|
纬向 |
≥ 1000 |
||
搭接向(双折) |
≥ 450 |
||
缝边向 |
≥ 400 |
||
剥离力,N |
≥ 2.5 |
||
袋身双面淋膜后质量,g/m2 |
≥ 160 |
||
袋底双面淋膜后质量,g/m2 |
≥ 190 |
||
静水压,kPa |
≥ 2.0 |
||
总包袋牌透明片 |
厚度,mm |
≥0.3 |
|
缝制尺寸,mm |
(110×110)±2 |
||
RFID标签和一维条码透明片 |
厚度,mm |
≥0.3 |
|
透光率,% |
≥ 90 |
||
缝制尺寸,mm |
(100×50) |
||
EPE珍珠棉 |
尺寸,mm |
(80×35) |
|
厚度,mm |
≥5 |
||
缝纫线 |
线密度,den |
≥ 300 |
|
股数,股 |
≥ 3 |
||
单线断裂强力,cN |
≥ 4740 |
||
抽绳 |
数量,条 |
2 |
|
重量,g/条 |
≥? |
||
直径,mm |
≥6 |
表3 邮袋材料技术指标
项目 |
规定值 |
||
单面涂膜塑料编织布 |
密度,根/10cm |
经向 |
≥ 40 |
纬向 |
≥ 40 |
||
拉伸负荷,N/50mm |
经向 |
≥ 800 |
|
纬向 |
≥ 800 |
||
缝底向(双折) |
≥ 400 |
||
剥离力,N |
≥ 2.5 |
||
单面涂膜后质量,g/m2 |
≥ 110 |
||
静水压,kPa |
≥ 2.0 |
||
高强涤纶或锦纶缝合线 |
股线断裂强力,N/50cm |
≥ 110 |
|
带尼龙粘扣透明袋 |
厚度,mm |
0.25±0.01 |
|
透光率,% |
≥ 90 |
||
外尺寸,mm |
(150×160)±2 |
||
缝制内尺寸,mm |
(130×130)±2 |
||
尼龙粘扣有效尺寸,mm |
(130×15)±2 |
||
条码标签透明膜 |
厚度,mm |
0.17±0.01 |
|
透光率,% |
≥ 90 |
||
外尺寸,mm |
(90×40)±2 |
||
缝制内尺寸,mm |
(80×30)±2 |
3.3 制作要求
3.3.1 拉链邮袋、揽投专用邮袋制作要求
★3.3.1.1 邮袋由袋身和袋底两部分组成,袋身为HDPE塑料编织布,袋底为加厚HDPE塑料编织布。
3.3.1.2 邮袋应里外双面淋膜。淋膜牢固、附着性强,不应存在气泡、穿孔、皱折等缺陷。
3.3.1.3 总包袋牌透明片
3.3.1.3.1 透明片应采用无色无毒的环保型材料。
3.3.1.3.2 L01/L51、L02/L**号邮袋正面应分别在距袋口525 mm和375 mm(误差±5 mm)处的框线位置缝制总包袋牌透明片。透明片缝制位置见附录A,其厚度和尺寸见表2的规定。
3.3.1.3.3 ******局部缝线位置见附录A中图A.13,中部缝线应上下对称。透明片应采用单道线缝制,中断或跳线不应超过3针。缝制应平整。
3.3.1.4 拉链
3.3.1.4.1 邮袋袋口应缝制**号双头闭尾双层防爆拉链(“O”形),基材材质为涤纶布,总宽度不小于35 mm,两边下滑50 mm,平拉强力应不小于650N,拉头拉片结合强力不小于250 N,负荷拉次不小于600双次。
3.3.1.4.2 拉头采用7#YG(弹片双锁头)半自锁防爆拉头,材质为锌合金,******处理,重量不小于10 g。扳动拉片时,拉头内针锁自然嵌入链牙之间将拉头锁定,拉动邮袋其他地方无法打开邮袋,仅靠拉动拉链头才能打开邮袋。
3.3.1.4.3 拉片为实心,长度不大于23 mm,尾端厚度不小于4 mm,无人工干预时,拉片无法自由活动。
3.3.1.4.4 拉头体上板锁孔孔径不小于5 mm,方便封扎带穿孔封扎。
3.3.1.4.5 拉链与邮袋采用高强涤纶线缝合,缝线道数为2道,应距拉链基材中部走线。首先,拉链基材与邮袋缝合第一道线,其次,回折袋身压盖第一道线,再缝制第二道线进行加固。
3.3.1.5揽投袋体
3.3.1.5.1揽投循环袋由袋口、袋身和袋底两部分组成。揽投循环袋袋身两侧和袋底应采用内缝法,缝线道数为1道,******处应采用双折边内缝法,缝线道数为2道,折边宽度应不小于15 mm,不应露毛边。中断或跳线不应超过2针,针迹密度为(1.8~2.5)针/10 mm。
3.3.1.5.2揽投循环袋应内外双面淋膜。淋膜应牢固、附着性强,不应存在气泡、穿孔、皱折等缺陷。
3.3.1.5.******处应缝有生产单位名称及生产日期的标签。
3.3.1.6揽投专用袋(抽绳式)袋口
3.3.1.6.1袋口涤纶布高度100±5 mm。袋口放抽绳成型宽度30±5 mm。涤纶布两边向内折边30±5 mm,涤纶布与编织布缝制采用两道线双折缝制,不得露毛边。
3.3.1.6.2一条投递循环袋两条抽绳,抽绳打结外露30mm,抽绳不能散口。
3.3.1.7 RFID 标签
3.3.1.7 .1 省内邮袋、市内邮袋需有RFID标签缝制位置,RFID标签由卖方提供并缝制在邮袋的指定区域。其技术指标见附录B。
3.3.1.7 .2 L01/L51、L02/L**号邮袋正面应分别在距袋口250 mm和190 mm(误差±5 mm)处的框线位置缝制RFID标签透明片。缝制平整牢固,且抗摩擦,缝制位置见附录A,******局部缝线位置见附录A中图A.14。透明片应采用无色无毒的环保型材料,由卖方提供并缝制,相关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1.7 .3 RFID标签置于透明片内,印有一维条码面朝外,标签与邮袋之间应放置一层EPE珍珠棉(起保护作用)。缝线不应缝压RFID标签和珍珠棉。相关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1.8 一维条码
3.3.1.8.1 邮袋背面一维条码缝制位置见附录A。
3.3.1.8.2 L01/L51、L02/L**号邮袋背面应分别在距袋口420 mm和320 mm(误差±5 mm)处的框线位置缝制一维条码透明片,缝制平整牢固,且抗摩擦,缝制位置见附录A。透明片应采用无色无毒的环保型材料,由卖方提供并缝制,相关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1.8.3 一维条码置于透明片内,且缝线不应缝压条码。
3.3.1.9 排气孔
3.3.1.9.1 在邮袋正反面距离袋口100 ******处各设置2个排气孔,具体位置、排气孔间距见附录A;排气孔内径为15 mm。
3.3.1.9.1 排气孔需缝制内衬,内衬尺寸为(50×50)±2 mm,内衬材质不应低于袋身材料质量。
3.3.1.9.2 排气孔应通过热压方式锁边。
3.3.1.10 邮袋袋身和袋底采用双侧边内部折边缝制,******处采用内部双折边缝制。折边宽度不小于 15 mm,不应露毛边。
★3.3.1.11 邮袋双侧边缝线道数为1道,******处缝线道数为2道,中断或跳线不应超过3针,针迹密度为(1.8~2.5)针/10 mm。
3.3.1.12 邮袋里面距离袋口 5cm 处应缝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年月的标签。
★3.3.1.13 邮袋应无刺激性异味。
3.3.1.14 邮袋所有透明片(总包袋牌、RFID标签、一维条码)四周边角均应不尖锐、不刺手
。
3.3.2 普通邮袋(无拉链)制作要求
3.3.2.1 邮袋单面(内层)应涂膜。涂膜牢固、附着性强,不应存在气泡、穿孔、皱折等缺陷。
★3.3.2.2 F01/F51、F02/F52邮袋正面应分别在距袋身底部340mm、240mm(误差±5 mm)处缝制带尼龙粘扣的透明袋。透明袋材料应采用无色无毒的环保型透明膜。******处内侧缝制有效宽度15mm的尼龙粘扣,外侧缝制宽20mm的尼龙布,三者缝制平整牢固;尼龙粘扣钩刺面朝外与袋身缝制,毛圈面朝内与透明膜缝制, 钩刺面比毛圈面的缝制位置低2mm。透明袋其余三边应包裹缝制缝制宽10mm的尼龙布。尼龙粘扣颜色为黑色,尼龙布颜色为PANTONE116C规定的黄色。透明袋缝制位置见附录A,其尺寸、厚度、透光率见表3的规定。透明袋应缝制平整,四边包裹牢固,无毛边,且抗摩擦。
3.3.2.3 袋身两面相对位置均应缝制条码标签透明膜,缝制位置见附录A中,其尺寸、厚度、透光率见表3的规定。透明膜应缝制平整牢固,且抗摩擦。
3.3.2.4 邮袋袋口包边用泡沫绳直径应不小于8mm,泡沫绳应与邮袋缝合,方便捆扎。
3.3.2.5 邮袋袋身采用圆筒状编织工艺,底边采用双折边缝制,折边宽度不小于15mm,不应露毛边。制作示意图见附录A。
3.3.2.6 缝线中断或跳线不应超过3针,针迹密度为(1.2~1.5)针/10mm。
3.3.2.7 ******处应缝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年月的标签。
3.3.2.8 邮袋应无刺激性异味。
3.3.2.9 条码
3.3.2.9.1 位置
一维条码应放置于邮袋两面条码标签透明膜内,可正常扫描并识别正确。
3.3.2.9.2 编码规则
一维条码采用16位总包128条码,字符集C,数字双密度最优化设计。
3.3.2.9.3 代码结构
******公司业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代码结构待确定卖方后,由买方进行分配、下发,卖方制作在邮袋指定的位置。
3.3.2.9.4条码符号尺寸
采用128条码,其条码符号尺寸应符合GB/T 1****-****中4.4的规定,模块宽度(X)采用0.375mm,条码高度为20mm,条码符号长度(带最小空白区)53.63mm。
3.3.2.9.5条码颜色
颜色为黑色。
3.3.2.9.6 条码符号等级
128条码符号等级为B级(含B级)以上,不应低于GB/T 1****-****中规定的2.5/10/670(B/10/670),其中2.5为符号等级;10为测量孔径标号(标称孔径为10mil);670(nm)为测量光波长,其允许偏差为±10nm。
3.4颜色
表3颜色
序号 |
邮袋种类 |
型号 |
袋身颜色 |
袋底颜色 |
袋身文字 |
1 |
市内普通拉链邮袋 |
L01 |
各市自定 |
各市自定 |
黑体、黑色 |
2 |
市内普通邮袋 |
F01 |
各市自定 |
各市自定 |
3.5 印刷要求
3.5.1 印刷内容
3.5.1.1 邮袋应印有“中国邮政”、“山东省内专用袋”、“山东省内普遍服务专用袋”、“市内专用袋”、“山东省揽投专用”“RFID ******处”(如有)、“******处”、“袋装水平线”字样及示意虚线、缝制示意框线和型号,其中,“中国邮政”字样应符合 Q/YB 0058.1 的规定。背面应印有“一维条码”字样、邮袋型号、生产年号、可重复使用标志、可回收再生利用标志和缝制示意框线。邮袋上的文字、线条应清晰、墨色应均匀。印刷图样及位置见附录 A的规定。
3.5.1.2 邮袋上印刷字样颜色均为黑色,字体为黑体,字型按附录 A 图示进行缩放,印刷颜色应附着牢固。
3.5.1.3 邮袋上整体图案位置应左右对称,离下边缘和左右边缘的距离不得超过图纸规定的 30%,偏斜不应超过 10°。
3.5.1.4 L01/L02、L51/L52距离袋口100 ******处印刷“装袋水平线”示意虚线,虚线颜色同字样颜色,高度不小于5 mm。
3.5.2印刷质量
3.5.2.1印刷图案和文字应清晰、完整,整体图案左右对称,距左、右和下边缘的距离不应超过图纸规定的30%,偏斜不应超过10°。
3.5.2.2印刷油墨应附着牢固,均匀、有光泽,且无明显色差。
3.5.2.3印刷剥离率应小于10%。
3.6表面要求
3.6.1循环袋应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损坏、无污垢。
3.6.2编织布间隔100 mm内,经、纬丝断缺不超过2根。
3.6.3邮袋表面和底部应具备抗磨损性能,表面耐磨次数应不少于 5000 次,底部耐磨次数应不少于10000 次。
★3.7 重金属限量要求★
铅、汞、镉、铬的含量应不大于 100 mg/kg。
3.8跌落
在1.2 m的高度上,******处理规则的要求封装完毕的循环袋进行袋底面、袋平面和袋口3次不同位置的跌落试验,循环袋应不破裂,内装物应不漏失。
3.9循环使用次数
邮袋在规范使用的情况下,循环使用次数应不少于40次。
4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4.1包装
4.1.1包装应防湿、防潮、牢固、平整,适合搬运、运输,且不应有破损。
4.1.2循环袋出厂均成扎包装,包装规格为10条/扎。******局名称的标签。
4.1.3同一内包装中不得存在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产品。
4.2标志
揽投循环袋出厂应有合格证,其内容如下:
生产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或标记;
产品每包数量;
生产日期;
质量检查员印章;
本部分标准号。
4.3运输
循环袋在运输过程中,不应靠近火源、热源,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4.4储存
4.4.1循环袋应储存在阴凉洁净、干燥通风的室内,底层距地面高度宜不小于100 mm。
4.4.2循环袋储存每6个月应倒垛一次,储存期从生产之日算起,不应超过18个月。
5 RFID标签供货、验收和测试
5.1签订合同后,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具体号段写入RFID标签 ,并将含已写入号段的RFID标签的邮袋发送至买方指定的地址信息。
5.2在同一批次生产的含RFID标签的邮袋交付买方使用单位后,买方进行到货验收。买方通过RFID通道机进行数量盘点及测试验收,在对含RFID标签的邮袋的写入信息及性能无误且检验无损后,方可进行接收。RFID标签的验收依据本规范中的技术指标,其中一维条码在RFID正面印制,且可正常扫描并识读正确;一维条码信息应提前写入RFID芯片EPC区,RFID标签可正常扫描并识读正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含RFID标签的邮袋,卖方立即进行补发对应数量且满足要求的含RFID标签的邮袋。卖方应按照RFID标签技术规范规定,接受买方的检验和配合进行RFID标签的验收。
5.3买方有权指定检验测试机构对卖方已交付的含RFID标签的邮袋进行检测,以确认RFID标签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该检验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如检测结果表明RFID标签不能满足RFID标签技术要求,买方有权退回含RFID标签的邮袋,卖方应立即进行必要的更换以满足要求,买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5.4买方在指定收货地点对RFID标签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含RFID标签的邮袋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含RFID标签的邮袋曾经得到买方指定的代表的检验、测试而受到限制或灭失。在买方收货测试检验前的RFID标签质量保证的责任由卖方负责。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图 A.1
山东省内普通拉链邮袋L01示意图
图 A.
2 山东省内普通拉链邮袋L02示意图
图 A.
3 山东省内特快拉链邮袋L51示意图
图 A.
4 山东省内特快拉链邮袋L52示意图
图 A.5 山东省内普服专用拉链邮袋L02示意图
图 A.6 市内普通邮袋示意图
袋号 |
A×B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p |
r |
s |
v |
u |
F01/F51 |
1000×600 |
220 |
40 |
80 |
160 |
80 |
40 |
70 |
50 |
360 |
73 |
150 |
90 |
70 |
20 |
40 |
70 |
90 |
45 |
250 |
F02/F52 |
800×400 |
155 |
32 |
53 |
160 |
56 |
40 |
55 |
40 |
309 |
59 |
150 |
90 |
55 |
16 |
32 |
70 |
90 |
45 |
175 |
图 A.7 市内普通拉链邮袋L01示意图
图 A.
8省内揽投专用邮袋(拉链)示意图
图 A.9 省内揽投专用邮袋(抽绳)示意图
图 A.
13 总包袋牌透明片缝制示意图
图 A.
14 RFID 标签透明片缝制示意图(K 为 45mm,V 为 90mm )
图 A.
15 中国邮政印刷字型
图 A.
16 可重复使用标志
图 A.
17 可回收再生利用标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邮袋RFID标签技术要求
B.1 技术要求
B.1.
1 RFID标签规格尺寸
图B.1
RFID标签示意图
表B.1 RFID标签的规格尺寸
项目 |
数值 |
标签宽度 |
80±0.5 mm |
标签高度 |
35±0.5 mm |
禁止缝纫区域的宽度 |
77 mm |
禁止缝纫区域的高度 |
26 mm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上边距离 |
不小于1 mm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下边距离 |
不小于1 mm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左边距离 |
不小于2.5 mm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右边距离 |
不小于2.5 mm |
条码尺寸 |
符合GB/T 1****-****中4.4的规定, 模块宽度(X)采用0.375 mm,条码高度为25 mm,条码符号长度(带最小空白区)53.63 mm。 |
条码上边到标签上边距离 |
不小于4.5 mm |
字符下边到标签下边距离 |
不小于4.5 mm |
天线的宽度 |
70~74 mm |
天线的高度 |
14~24 mm |
天线上边至标签上边距离 |
≥5.5 mm |
天线下边至标签下边距离 |
≥5.5 mm |
天线左边至标签左边距离 |
≥3mm |
天线右边至标签右边距离 |
≥3mm |
表B.2 RFID标签性能指标
项目 |
指标 |
|
标签面材 |
尼龙 |
|
适用载波频率 |
860~960 MHz |
|
符合标准 |
ISO1****-*C |
|
工作模式 |
无源 |
|
标签使用寿命 |
读取操作次数≥10万次,标签芯片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年。 (正常使用条件下,芯片的失效率不超过1?) |
|
芯片防静电(ESD)性能 |
最大2000 V(人体模式HBM) |
|
芯片存储区的UII区 |
≥12 8bit |
|
数据要求 |
标签应按照买方要求在EPC区写入与印制的一维条码一致的条码信息。 |
|
一维条码 |
符合1.3的规定 |
|
标签剪切力 |
≥10 N |
|
标签弯折力 |
无失效 (条件:50 N张力,25 mm滚轴,500圈) |
|
标签破损率 |
标签防水、耐用、耐磨,**年内破损率不超过1%。 |
|
工作温湿度 |
(-25~+65) ℃ / 20%~80% RH |
|
空中接口协议要求 |
符合ISO/IEC1****-**:2015 信息技术--用于物品管理的射频识别--第 63 部分:C型860MHz-960MHz 空中接口通信参数 |
|
读取 性能 |
读取距离 |
≥8 m 在标准读写器最大功率条件下(2W ERP功率+8dbi天线增益) |
可靠性 |
在85 ℃、85%湿度条件下放置168小时后,单频点射频性能差异≤2 dBm |
|
读灵敏度(dBm) |
920 MHz 频段灵敏度 ≤-21.0 dBm |
|
灵敏度一致性(dBm) |
920 MHz频段灵敏度极差≤2.0 dBm |
B.1.2
RFID标签表面外观要求
RFID标签表面外观要求如表B.3所示:
表B.3 RFID标表面外观指标
项目 |
指标 |
面材划伤 |
任何形式的划伤不可有。 |
产品皱折 |
皱折不可有。 |
沾污 |
产品表面干净,未沾有不能清除的沾污、脏物、残胶等。 |
打印偏移 |
标签无打印偏移。 |
破损 |
不能有任何的破损 |
条形码打印效果 |
1)图案清晰完整不拖墨; 2)不许条码残缺或断码; 3)扫码显示字码与打印字码相符。 4)图案尺寸与产品图相符; 5)图案位置与产品图相符。 |
字体打印效果 |
1)字码清晰完整不拖墨; 2)字体/大小与产品图相符 3)字号与产品图相符 |
打印方式 |
使用约定打印方式 |
B.1.3 RFID
标签表面一维码
指标RFID标签表面一维码指标如表B.4所示:
表B.4 RFID标签表面一维码指标
项目 |
指标 |
一维码码制 |
采用128条码,其条码符号尺寸应符合GB/T 18347—2001中4.4的规定 |
条码颜色 |
黑色 |
条码符号等级 |
128条码符号等级为B级(含B级)以上,不应低于GB/T 14258—2003中规定的2.5/10/670(B/10/670),其中2.5为符号等级;10为测量孔径标号(标称孔径为10mil);670(nm)为测量光波长,其允许偏差为±10 nm。 |
B.1.4 RFID标签数据指标
RFID标签数据指标如表B.5所示:
表B.5 RFID标签数据指标
项目 |
指标 |
码制 |
Code 128 |
数据写入存储位置 |
数据写入存储于芯片的EPC区 |
写码数据核对 |
读写器读取的写码内容与打印数据相符。 |
B.2 RFID标签检验
B.2.1 RFID标签尺寸
RFID标签尺寸检验方法如表B.6所示:
表B.6 RFID标签尺寸的检验方法
项目 |
检验方法 |
检验标准 |
接受标准 |
标签宽度 |
游标卡尺或者尺子测量 |
35±0.5 mm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占总测试标签的占比小于1% |
标签高度 |
80±0.5 mm |
||
禁止缝纫区域的宽度 |
77 mm |
||
禁止缝纫区域的高度 |
26 mm |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上边距离 |
≥1 mm |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下边距离 |
≥1 mm |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左边距离 |
≥2.5 mm |
||
禁止缝纫区域至标签右边距离 |
≥2.5 mm |
||
条码上边到标签上边距离 |
≥4.5 mm |
||
字符下边到标签下边距离 |
≥4.5 mm |
||
天线的宽度 |
≥70 mm |
||
天线的高度 |
≥14 mm |
||
天线上边至标签上边距离 |
≥5.5 mm |
||
天线下边至标签下边距离 |
≥5.5 mm |
||
天线左边至标签左边距离 |
≥3 mm |
||
天线左边至标签右边距离 |
≥3 mm |
B.2.2 RFID标签外观检验
RFID标签外观检验方法如表B.7所示:
表B.7 RFID标签
外观检验方法
项目 |
检验方法 |
检验标准 |
接受标准 |
面材划伤 |
目测 |
任何形式的划伤不可有。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产品皱折 |
皱折不可有。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
沾污 |
产品表面干净,未沾有不能清除的沾污、脏物、残胶等。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占总测试标签的占比小于1% |
|
打印偏移 |
标签不存在未放到正确位置导致打偏现象。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
破损 |
不能有任何的破损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
条形码 打印效果 |
1)图案清晰完整不拖墨; 2)条码残缺或断码不许; 3)扫码显示字码与打印字码相符。 4)图案尺寸与产品图相符; 5)图案位置与产品图相符。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
字体打印效果 |
1)字码清晰完整不拖墨; 2)字体/大小与产品图相符 3)字号与产品图相符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B.2.3 RFID标签
性能检验
RFID标签性能检验方法如表B.8所示:
表B.8 RFID标签性能检验方法
项目 |
检验方法 |
检验标准 |
接受标准 |
读取距离 |
在标准读写器最大功率条件下(2W ERP功率+8 dbi天线增益) |
≥8 m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占总测试标签的占比小于1‰ |
识读灵敏度 |
暗箱测试 |
92 0MHz 频段灵敏度 ≤-21.0 dBm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占总测试标签的占比小于1‰ |
灵敏度一致性 |
进行多次测量 |
920 MHz 频段灵敏度极差≤2.0 dBm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占总测试标签的占比小于1‰ |
写码数据核对 |
读写器抽测 |
读写器读取的写码内容与打印数据相符。 |
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标签数量为0 |
空中接口9协议检测通过的要求 |
ISO/IEC 1****-*:2012 信息技术--射频识别装置一致性测试方法--第6部分:在860MHz-960MHz 通信的空中接口的测试方法 |
1、频率范围 2、解调能力 3、占空比 4、前导码 5、链路频率偏差 6、链接时间T1 7、状态跳转 |
各项指标通过 |
防静电性能试验要求 |
GB/T 17626.2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方法 |
1、ISO/IEC 1****-**:2015 信息技术用于物品管理的射频识别--第63 部分:C型860MHz-960MHz空中接口通信参数 2、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设备性能测试方法--第3 部分:ISO/IEC1****-*:2012标签性能测试方法 |
试验完成后,RFID标签功能完好 |
备注: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样品做为评审材料的一部分(招标人提供样品实物)。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需要对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交货期:按合同要求执行。
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保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付款方式:******
投标人所投产品单价均不得超过明细表中的控制单价,否则视为失去投标资格。
报价由低到高(报价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无法履约,没收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候补供应商确定为递补单位。
本项目设置2个中标人,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选择第1、2名供应商为中标商,按照第1名中标比例70%,第2名中标比例30%分配采购份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没收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合同期内无法履约,没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2家供应商互为后备,若出现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供货质量等问题,招标人可调整分配份额。
第十二章 评标办法
70、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 评分标准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选择2名投标人中标,报价第三低的为候补供应商。
报价=本项目要求的F01型号邮袋单价报价+L01型号邮袋单价报价
报价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方案由优到劣排名并确定中标人。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选择2名中标商,报价得分第三的为候补供应商。
第十
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项目服务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3、服务定位(格式自拟);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6、服务响应表(附件2)。
附件1: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包:第 包
姓名 |
职务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服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包第 包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 投标函 (见附件3);
- 投标报价一览表(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经营业绩等);
6、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7、资信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6);
8、采购诚信承诺(见附件7);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8);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函
(采购代理):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报价一览表
第一包:
项目内容 |
投标报价(元/条) |
F01型号邮袋 |
小写: 大写: |
L01型号邮袋 |
小写: 大写: |
合计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投标人产品需满足山东省内循环袋技术规范书的内容要求,据实结算。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者职称)******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附件6:
资信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包:第 包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附件7:
诚信承诺
(招标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年内,******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9:投标人承诺函
承 诺 书
项目名称:******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与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13%)。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2.**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快递物流行业邮袋项目的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投标人需满足投标人承诺书中所有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10: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 包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相关招采信息
- [中标]青岛市即墨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轿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青岛市黄岛区六汪镇人民政府凳子成交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青岛市黄岛区六汪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文件柜成交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青岛市黄岛区六汪镇人民政府环卫办文件柜成交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采购东佳路919号动能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国家足球篮球学院预留用地安全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示 02月26日
- [中标]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印刷品成交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机动车燃油一合同公示 02月26日
- [中标]机动车燃油二合同公示 02月26日
- [中标]2025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公务用车维修1合同公示 02月26日
- 济南信息工程学校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济南信息工程学校扩建项目前期咨询服务1标段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中标公示
- 临沂奥体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精装工程二标段临沂奥体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精装工程一标段
- 医疗硅谷项目B-11地块3号楼(济南医学中心妇产医院)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夏津县公共医疗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安装)内外科病房楼电气工程劳务分包(标段/包1)成交结果公示
- 滨州市沾化区第三实验学校新建项目代建服务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管网材料(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 济宁高新区双创中心建设项目(EPC)中标结果公告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025年胶州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化系统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