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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奎文校区吹风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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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院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院与服务单位采用BOT合作模式进行使用管理,合作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院提供吹风机场所及维护运营所需的电力线路接口,服务单位全额投资学生生活使用吹风机的供给系统,并负责吹风机系统日常运转过程中的管理、维护、技术支持。合作期内,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服务单位拥有吹风机供给的收费权,并承担吹风机系统日常稳定运转义务,合作期满后,******院所有。

(二)服务单位按自助吹风0.1元/分钟收取费用,******院与服务单位共同掌握吹风机收益情况。

(三)学生公寓及澡堂安装不少于20个吹风机,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院奎文校区吹风机项目、SHZB****-***)原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0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只有******公司获取了招标文件。

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并将理由书面告知所有供应商:

(一)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二十二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废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同意并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按照下列规定变更采购方式:******

(二)供应商只有1家的,经财政部门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负责人:苏云龙、王聪、 韩伟、许铖铖、李秀艳、李卫强、侯美玲、孙伟、高干、苏云龙、梁冰、毛允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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