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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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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71

采购需求:村内翻建及新建道路,拆除重建排水沟,道路两侧及胡同铺装连锁块地面,村头排水沟垫土并铺装面包砖,拆除村东头原沥青路面及涵管并铺装涵管,砌筑雨水收集井,安装木制长廊及六角亭一座(均为成品)安装太阳能灯,修建花池,******院改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海兴县采购办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九、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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