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物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鑫招采【书】(2025)第**号
二、项目名称:******新新物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4层**楼门面房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号文)的40.5%
2、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楼***-***、**室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号文)的29%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地、徐维胜、项偲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
2、无效标情况:无
3、成交单位业绩:(1)******公司:①繁昌区**年老城区五条住宅商住楼连片改造工程②芜湖长江三桥南片区36班初中;(2)******公司:①湾沚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原水输水管道工程②繁昌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号楼*-***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质疑联系方式:******
5.投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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