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阀金属材料(金寨)有限公司工业厂区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Q-****-***
招标(采购)方式:******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2月19日
中阀金属材料(金寨)******公司工业厂区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61元
项目经理: 刘晓艳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年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20元
项目经理: 陈伟科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年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22元
项目经理: 付康康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年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公示期: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特此公告。
日期: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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