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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2023-2024年度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馨安小区)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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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于202310109:30******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

******公司

评标得分:98.71

  建造师:

陈引丽

注册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熊冬水证书编号:************

  施工员:卓敏官涛涛;

  质量员:曹鸿发;

  材料员:刘勤媛;

  专职安全员:赖军朱鹏辉;

  中标价:******.90

  公示时间:20231011日至20231016

  预中标单位为:

******公司

  (二)评标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1.******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员派驻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要求。

  4.******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建造师证书,安全员施工员派驻人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建造师证书无建造师手签名。

  6.******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书过期。

  7.******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未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8.******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建造师证书无建造师手签名。

  9.******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未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受理单位:************

  万安县招标办:******




  ******中心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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