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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谷物干燥机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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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谷物干燥机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谷物干燥机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干燥机械 质量合格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1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谷物干燥机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号);(8)《******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号);(9)******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号)、《******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号;(10)******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号;(11)******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号;(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谷物干燥机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完税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10)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局对面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公司进行登记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迎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迎丰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局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珊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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