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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经开区高峰街道鹿山场镇雨污分流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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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经开区高峰街道鹿山场镇雨污分流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613日至2024615日)

项目名称

万州经开区高峰街道鹿山场镇雨污分流工程

最高限价折扣率(或招标控制价)

******.00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标准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公司

******.33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何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第二名

******公司

******.35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陈亮

二级工程师注册证

******

第三名

******公司

******.88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谭宜宪

二级工程师注册证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

******公司:A-10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处理。

亿投(重庆)******公司:A-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处理。

******公司:A-24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不含材料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最高限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不含材料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金额的88%,******处理。 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报价(有材料暂估价的除外)、 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88%,******处理。 有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报价扣除材料暂估价后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扣除材料暂估价后的88%,******处理。 各投标人的规费、税金均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处理。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公司(联系人:******冯黎,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公司

2024613

2024613

注:1.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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