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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铅山县老城区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04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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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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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局

《关于******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铅建字202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网漏损率,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水资源浪费,全面提升老城区的基础设施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代码****-******-**-**-806518)。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城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铅山县福纬二路长约368米、宽24米,起于九阳大道,止于福经三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复、给排水、照明与电力电信管道预埋、交通及绿化工程等;

2、章岩路位于伦潭路北侧,改造面积约2458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复、排水工程等;

3、外环路支路两侧拓宽,总用地面积17210平方米,道路红线宽22米,全1075.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强弱电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4、前进安置小区配套道路长约1200米、宽24米,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路灯改造、交通、强弱电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359.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529.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4.10万元、预备费545.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请铅山县******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铅山县******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年**月**日

 

 

                                                             

   送:******局自然******局******局

         ******局,县监委办公室,******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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