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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莲都区“四好农村路”项目(县道上李线K7+100~K14+300大中修、县道兰石线K24+916~K27+416大中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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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年莲都区“四好农村路”项目(县道上李线K7+100~K14+300大中修、县道兰石线K24+916~K27+416大中修)

招标序号:LD[2020]063

招标单位:************局

开标时间:**年**月**日

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淑亚 ******

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

拟委任项目经理:吴世宏

证书注册编号:******G******

预中标价:壹仟叁佰零玖万贰仟柒佰叁拾玖元整(¥:******.00,其中:县道上李线K7+100~K14+300大中修工程为******.00、县道兰石线K24+916~K27+416大中修为******.00)

工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  格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盖章):******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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