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12-23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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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公司;******公司 | 王猛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辽****** | -5.500000% | 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合格 |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联合体主体);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 | 86.6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 | ******公司;******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猛 | 景亮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猛 | 景亮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谋 | 王双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1)******]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4)******]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 电气专业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 | 辽****** | |||||||||||
投标报价 | -5.500000% | -5.000000% | |||||||||||
工程工期 | 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联合体主体);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 | 施工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联合体主体);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联合体成员); | |||||||||||
评审得分 | 86.64 | 79.13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公司 | ******公司;******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单位:******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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