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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龙城区召都巴镇杠头沟村粪污处理示范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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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年辽宁省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标段名称 **年辽宁省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处理示范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编号 TP******
建设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永合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龙城区召都巴镇杠头沟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德承实业(辽宁)******公司 ******.060元 120 合格 90.59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吴蓬勃 二级建造工程师 辽******
2 ******公司 ******.860元 120 合格 80.44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尹玉东 二级建造工程师 辽******
3 ******公司 ******.090元 120 合格 77.75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刘虹 二级建造工程师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张爱瑜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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