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南滨河路东延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公告
公告内容
甘谷县南滨河路东延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谷县南滨河路东延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局以谷发改审〔20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3 计划工期:******20日至**年**月20日,总工期**日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项目概算总投资5449.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809.25万元。
2.5 招标范围:******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污水厂至土门村岔路口(K1+325~K2+972.404)所有施工内容,概算投资3748.73万元;
第二标段:冀城路匝道西侧至污水厂(K0+000~K1+325)所有施工内容,概算投资1060.52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
3.7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预审(投标)资格。
3.8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号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年**月22日17:00至**年**月27日17:00 |
获取时间:****** |
202**年**月22日17:00至**年**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1)凡有意参加者,******网站免费下载。申请人可访问“******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 (2)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发送至******@qq.com邮箱,并装入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中心“中心公告”栏)。申请人在线登记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申请人、项目名称、标段/包号、户名、子账号、开户行行号落款(******中心)等信息,如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需按短信内容中的账户信息缴纳(******网站“服务之窗-服务指南”栏目);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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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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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中心第三******厅开标,******网上投标开标。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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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地 址:****** |
甘谷县大像山镇富强东路 |
地 址:****** |
******局旁 |
邮 编: |
741200 |
邮 编: |
741000 |
联 系 人: |
丁兵全 |
联 系 人: |
王龙刚 |
电 话: |
****** |
电 话: |
153********3208 |
9.监督部门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5 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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