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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建平县村镇生活垃圾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项目设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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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处理试点项目设备
标段名称 ******处理试点项目设备(一标段) 编号 TP******
建设单位 ******局 联系人 李林健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000元 90 合格 90.98 营业执照 高娇娇 / /
2 ******公司 ******.000元 90 合格 79.5 营业执照 吴伟廷 / /
3 ******公司 ******.000元 90 合格 76.72 营业执照 关亚男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施伟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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