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1年交通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施工二标段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年交通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施工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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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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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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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大道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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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曹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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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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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敬梓西路**号商业A楼单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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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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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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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04月**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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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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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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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壹仟叁佰零叁万叁仟捌佰捌拾陆元整(¥******.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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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宣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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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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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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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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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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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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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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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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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不含专家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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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26909 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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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下午2:**-*: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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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局,地址:******中心西附楼**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