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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装备设施建设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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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装备设施建设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中心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装备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干燥机械 粮食烘干机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中心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装备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号;
(3)《******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号);
(6)《******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号);
(8)《******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号);
(9)《******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号);
(11)******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号);
(12)******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号);
(13)《******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号);
(15)《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中心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装备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 09:30:00 12:00:00,下午 14:00:00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现场获取方式:******

2.请供应商按照《******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渭南市大荔县东新街荔东小学南侧约30米

联系方式:******186 9136 8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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