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医院北楼5楼信息机房设备更换、门诊楼诊室屏购置安装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院北楼5楼信息机房设备更换、门诊楼诊室屏购置安装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QT-2****-*
二、项目名称:************院北楼5楼信息机房设备更换、门诊楼诊室屏购置安装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281号(滁州长江商贸城皖东国际车城B区)6幢305室
中标金额:******341498元
评审总得分:87.8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一体机 (新增) |
喜仕达 |
XSDYT215A |
25 |
2400 |
响应招标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伍仟壹佰贰拾贰元整(51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 址:******1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CZ—1幢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被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