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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心医院麻醉呼吸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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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院麻醉呼吸机采购项目 ******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麻醉呼吸机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3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4投标产品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5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6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邮寄地址:******

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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