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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和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中新海虞花园城保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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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中新海虞花园城保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RHZH2025-GQ-C-001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标的物名称:******中新海虞花园城保洁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起始时间

服务截止时间

服务月数

人员配置

采购预算

1

中新海虞花园城保洁服务

2025.3.1

2025.12.31

10

暂定32人(中新海虞花园城区域31人,甲方办公楼保洁1人);待竹泾通幽公厕移交,现场需增加1名公厕专人专岗保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单位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449,920.00元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5213日至2025224日。

2、地点:******

3、******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电子投标制作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最后生成*.jstf后缀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

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使用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

5、技术支持

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 X**天;

客服电话:************;

电话:************;

手机:************;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 X**天;

电话:************;

手机:************。

六、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2249:30

磋商时间:20252249:30

磋商地点:******

磋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名称:******

地址:********号中新科技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

地址:******248-**号三楼

电话:************转6408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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