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广东省招投标信息 >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发布时间:2023-12-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招标代理自定义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从2023123000时至2024010300时止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123000时至2024010300时止。

定标候选人

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

质量标准

工期

******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59

 李柯/******

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215个日历日

******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72

曾智生/******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15个日历日

******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72

覃密/******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15个日历日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30

邮编:5100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局

电话: ************************

地址:******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编:528300

招标代理:******

******公司

联系人:******

电话:************-628 

传真:******

地址:******1933A503

邮编:510000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31230

 

附件: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