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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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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

******局以“红发财投审〔2022〕18 号”、“红发财审函〔2023〕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

统筹解决。******局,招标

代理机构为行信招标(广东)******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

2.建设规模和内容:******

内湖片区 3500 亩,外湖、红湖片区 2150 亩,石新片区 3800 亩,东四村 1000

亩,湖东片区 800 亩;新修钢管 3867 米,新修蓄水塘 75 座;新(整)修箱涵

11 座,整修涵管(洞)6 处,陂头工程 20 宗;新修水井(机井)12 处;新修水

闸 3 座,以及建设括灌溉泵站 36 宗,机耕路 26758 米,以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等。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8 元;

4.招标范围:******

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6.计划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

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

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

位,不得兼任:

①项目经理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广东省

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

②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财务负责人 1 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④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注册证书);

⑤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

岗位证书);

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最近三年即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承接过

单个合同额为 10000 万元或以上金额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5)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

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6)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指以上<3>规定的人员,下同)最近三个月有以投

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严重亏损或冻结状态),成

******公司按成立以后至今的财务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各方分别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

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

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未被列入“******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提供“信用

中国”或“******网”******网页截图)。

(10)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

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

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

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

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③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

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④联合体各方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

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⑤联合

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

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

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登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心电子交易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2、******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如为

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都需办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网、广州公共资源

******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中心日程安排为

准)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5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

******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心全流程电

子化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 U 盘和纸质投标担保时间:2023 年 05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

开标室。

注:递交备用电子 U 盘或纸质投标担保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

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原件。

3、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4、开标地点:******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及《******中心》

等媒体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局地

址:******

联 系 人:*先生
话:******

招标代理:******

地址:******

联 系 人:*先生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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