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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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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230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补遗通知发布至****-**-*3 09:00:00(北京时间)前。

三、招标人应于****-**-*5 17:30:00(北京时间)******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发布澄清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修改为: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指投标人2019**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2180万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满足要求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网站名称、******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五、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其他要求中:“(4)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招标人: 重庆市江津中学校

******公司

代理机构: ******公司

20241129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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