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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2025-ZJZX-01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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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2025-ZJZX-01招标公告(预选招标)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3标段号:2025-ZJZX-01

4、最高投标限价:3800万元

5、服务期限:自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结束为止。

6、服务地点:******

7、标段范围:************集团年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往后推算1年)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复核、过程跟踪咨询、工程变更、施工图清单调整、造价抽审、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预选招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0家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最终确定10个预选中标人(其中前8名为除造价抽审外招标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9名和第10名为抽审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本次预选招标8名服务单位分配比例如下:第一名14%、第二名14%、第三名13%、第四名13%、第五名13%、第六名11%、第七名11%、第八名11%(各家咨询单位业务委托份额为大致比例,最终以实际分配量为准)第九名、第十名为抽审项目的造价咨询实施单位,比例各半。造价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季度履约考核为B级及以下等次的,其承担的份额按中标比例减少1%(如承担份额为13%,减少1%后为12%),减少的份额分配给当季度履约考核分最高的造价咨询单位。

2、招标人根据需要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开展业务的推进情况按照8家造价咨询单位的中标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滚动委托,第四季度业务委托时可突破滚动委托原则,根据各单位年度内已委托工作量和年度计划分配份额进行适度调配。如同一时期(以3个月为限),其中的1家或几家咨询单位有多个服务项目同时开展(含本年度之前承接的各类未完业务),按以上规则又轮到委托该单位开展咨询业务可能会影响造价咨询业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招标人可以视业务承接能力适度调整该咨询单位本轮业务委托。2家抽审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也采用上述滚动委托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必须经法人单位授权

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完成和实施中项目)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类工程或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公司参与投标,其分支机构业绩均认可,若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造价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类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类或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注:23项中的大型公共建筑指单栋建筑面积20000m²以上的公共建筑

4、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8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提前电话确认

2、出售地点:******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2

3、出售方式:******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公司

开户行:******

账户:******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均可简写)

4、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本标段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单位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已录入的可不提供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52101100,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

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228日上午09:0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228日上午09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5

、开标

1开标时间:2025228日上午0930

2开标地址:******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5

、招标澄清和补充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如有),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其它明确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3、******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录入一次。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录入。具体操作详见“******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网站为准。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轨道交通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668号轨道大厦131312

联系人:******

电话:************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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