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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定远大道A段新建工程-照明工程标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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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定远大道A段新建工程-照明工程标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公司 ******局 (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武胜县定远大道A段新建工程-照明工程标段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编号:******N******

  2. 项目名称:******武胜县定远大道A段新建工程-照明工程标段工程(二次)

  3.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县级财政资金

  4. 预算金额:******.63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网站(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时间:2023928日至202310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售价: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1018 10  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61本项目开标室;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1018 10  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61本项目开标室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局

通讯地址:********号

人:*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

人: *先生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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