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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中医院眩晕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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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院眩晕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AGK00156

2. 项目名称:************院眩晕科设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

4.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不分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1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

1套

******

******

主轴、辅轴:******处于垂直方向,可同时多维转动。(详见采购文件)


合计

1套

/

******



采购明细中未特别标注“进口”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医疗器械采购项目,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和各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属于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

5.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方式:******售价:0元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08:30

地点:******

四、投标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08:3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

五、开启

1.时间:**年**月**日 08:30(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三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基本信息

1、采购人:******院

地址:********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A座28层**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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