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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LBHSZC2020-G3-00005-GSZX)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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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LBHSZC2020-G*-****5-GSZX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

具体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以上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网站 ggzyjy.laibi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 非现金形式交到并到达指定账户(以下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

LBHSZC2020-G*-****5-GSZX   

开户名称:******

1.开户银行:******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

3.开户银行:******厅支行,银行账号:******,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6  16  10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中心 3 楼【******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6  16  10  00 分在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中心 3 楼【******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网;

******网;

******网站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局

联系地址:********号

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号投资发展大厦**楼

  人:韦海露

联系电话:************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

 

                                  2020  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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