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双河口镇斑竹园采石场、梨树河采石场2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毁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汉阴县双河口镇斑竹园采石场、******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毁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号康泰园**号楼1单元1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双河口镇斑竹园采石场、******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毁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其他建筑工程 | 个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48,000.00 | 24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双河口镇斑竹园采石场、******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毁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号)、财政部、******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号)、******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号);(6)******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号;(9)《******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号);(10)《******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双河口镇斑竹园采石场、******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毁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号康泰园**号楼1单元1A**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号康泰园**号楼1单元1A**室
五、开启时间: **年**月**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号康泰园**号楼1单元1A**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处获取磋商文件;(2)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局
地址:******汉阴县城南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号康泰园**号楼1单元1A**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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