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区夜景照明PPP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AHJX****-*78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区夜景照明PPP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237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城区夜景照明PPP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局
地 址:******宿州市宿蒙路
联系方式:****** 陈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号楼2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刘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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