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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新干线商业区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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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新干线商业区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中心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新干线商业区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灵山大街西首;

2.4项目概况:******华新新干线商业项目西邻泰安高铁站,北临主干道灵山大街,东临高铁东路,南邻高铁南街,公交配套齐全,城际交通四通八达,项目紧邻英雄山校区,******院。华新新干线商业**年**月取得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34.76亩,商业地块规划长度约380 m,宽约91 m。

2.5设计周期要求:

总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其中,规划文本设计7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具体提交时间及明细详见合同。

2.6招标范围:******

(1)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阶段。

(2)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根据报批需求完成建筑单专业初步设计。

(3)设计人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建筑、结构、机电、给排水、暖通各专业专项设计。

(4)设计人需完成设计范围(含红线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内的全套设计文件图纸和说明、包括单体土建、总平面、场地竖向等相关设计内容。

(5)对于整个设计过程中的与项目所在地市政部门相关的第三方设计,设计人提供相关配合工作(与市政部门相关的第三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热力换热站设计、自来水、燃气、电气机房设计等);

(6)施工图设计前配合发包人委托的方案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的构思给与协调和建议,对方案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协助完成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的方案报批图纸。

(7)施工现场配合,人防设计配合,营销宣传资料配合。

2.7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1.6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 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

4.2下载地点:************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网建设工程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交易项目受理电话:************。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09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60612

联系人:******

电话:************

9.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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