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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安宁水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标段

发布时间:2024-10-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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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昌市安宁水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全过程咨询服务 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安宁水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经信审批[20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经信审批[20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取水及输水管道工程:

(1)新建取水泵站一座,土建按二期总规模20万m³/d建设,设备按一期规模10万m³/d安装;

(2)新建泵站原水管道2根,采用DN1200钢管,壁厚12mm,单根长度约500m;

(3)新建引调水取水原水输水管道1根DN1200球墨铸铁管,长度约500m.

2、水厂新建工程:

本次新建供水规模为10万m³/d的水厂构筑物。

3、******网工程:

******网总长度2.2km,采用DN1200钢管,壁厚12mm。

2.3投资额:43124.22万元。

2.4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文件提交并通过相关审核为止。

2.5招标范围:******

  1. 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范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R3(**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年(限定在**年及以上)(多项选择: R 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实施)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监理业绩:总投资不低于(含)2.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总投资不低于(含)2.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其中至少应包含下列任意一项:①编制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②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③审核(内审、外审均可)工程竣工结算内容。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书中负责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一、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二、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负责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人员)。注:总负责人与专业咨询负责人不能重复,不可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 **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

 地    址:******西昌市胜利南路一段 116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32 号迪舒美领 4 栋 12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57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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