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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老宁虹路不重复路段硬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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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号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号楼**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老宁虹路不重复路段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

NGS-GC-GK-******

开标时间

**年**月**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烔炀镇烔黄路东侧原烔炀派出所

投标报价:******.00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得分:91.14

项目负责人:杨洋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项目总工:赵恒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湾沚区湾老路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阜南县******网路03标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望江县**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3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县经济开发区双河创业园 4 号办公楼)

投标报价:******.28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得分:91.50分

项目负责人:胡高健

相关证书名称:******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项目总工:储振峰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2020Z63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六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双湾路县道升级改造及安防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万载县淖源至界岭县道升级(路面面层)工程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芜湖市湾沚区**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红路大中修项目施工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华瑞大厦**室

投标报价:******.97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得分:91.84分

项目负责人:张虎

相关证书名称:******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项目总工:张昆朋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FG)******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颍泉区**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三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响水具运河镇**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桥梁改造工程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濉溪县铁佛镇**年扩面延伸工程五标段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规定提供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二、******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局提出投诉,******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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