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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实验室智能通排风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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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预算金额:******
2、采购需求:
2.1采购内容:******
2.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
2.5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1 智能通排风系统一批 ******公司 天长市仁和集镇工业园新天秦路北侧**号 19,699,8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平原实验室智能通排风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焦宏照、朱晓蕴、李昌旺、李志伟、韩用坤、朱博(采购人代表)、辛鹏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厅发改办价格[2003]**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8.00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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