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崇德楼幕墙整改工程的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崇德楼幕墙整改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内;招标控制价为144122元;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内容、范围:******包括外立面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被******中心履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zfcg.czt.zj.gov.cn/)。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网”(网址:******
4.3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室)完成报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邮箱393354@qq.com,具体情况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名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4未完成报名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A幢**室
联 系 人:单聪
电 话:******、******
传 真:******
监督部门:******中心
电 话:******
附件信息:
1.0 M
1.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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