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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中心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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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局

项目名称:************中心**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心**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公司租赁,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备忘精神,******公司(现改名为:******公司),******中心物业管理统筹工作。
******公司(现改名为:******公司)直接管理,******集团作为建设单位以及产权单位的专业化管理优势,统筹协调下属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相互配合,保障了场馆的全面运营。为了服务的一致性及满足配套服务的要求,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根据《******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号)第四条第一款、绍市财采监字〔20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且符合“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情形,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处采购的”情形。******公司(******公司)承接,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本级)

联 系 人:王强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13.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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