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内容
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总改造段长490m,******处框架桥57.42m、两侧U型槽长322.58m、两侧过渡段长110m。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断面42平方米。现计划在沃壤山路东侧设置人非下穿通道,下穿228国道,******处的联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框架桥、U型槽及两侧过渡段、市政道路、排水、照明、交安设施、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出具月报、各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咨询成果文件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政府部门审计时应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造价控制)。
2.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建安费暂按2817.43万元计取,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高于(苏建价协(2022)**号)的5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4 计划服务期限
服务期: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造价咨询,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配合至结算审计完成,移交全部咨询成果文件至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本项目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公司缴纳社保的,******公司缴纳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其他要求:
3.9.1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 3 日至2024年 4月11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公司持4.2条要求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4按以上要求至******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时30 分
递交地点及方式:******B座1206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时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9.1 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2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局关于印发《******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2.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 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2.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2.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2.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2.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公司
地址:******连云新城丰惠广场6楼会议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季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