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监理
公告内容
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HXJ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 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局 以 连区经发[2024]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监理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区沃壤山路东侧、新光路南侧。
2.2工程规模:******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总改造段长490m,******处框架桥57.42m、两侧U型槽长322.58m、两侧过渡段长110m。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断面42平方米。现计划在沃壤山路东侧设置人非下穿通道,下穿228国道,******处的联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框架桥、U型槽及两侧过渡段、市政道路、排水、照明、交安设施、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涉及连云区沃壤山路下穿G228新建工程所有的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与该项目相关的各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 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等。
2.4监理服务期:244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具体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39.33万元,超过此限价,******处理。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其它: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2019〕第**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2019〕第**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 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 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10其它要求:
(1)******厅公告第**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年10月至**年3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获取地点:******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 报名时需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查核查。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3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注: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连云新城丰惠广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徐经理 联 系 人:季工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