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华东粉末冶金厂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马鞍山市华东粉末冶金厂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YHZC******)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华东粉末冶金厂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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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HZ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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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别名称 |
马鞍山市华东粉末冶金厂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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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别编号 |
YHZ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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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马鞍山市华东粉末冶金厂 |
地址 |
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林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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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赵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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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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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璇、笪媛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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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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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1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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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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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595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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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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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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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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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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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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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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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下午2:**-*: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